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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7-10-30                       文章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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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11日至6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监督8月8日正式召开巡察情况反馈会,我局党组对反馈情况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基本情况 

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马上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杨永泰任组长,党组成员刘羽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局党组抓全面、局班子抓分管、科室抓具体”的工作格局,并提出确保“两个100%”目标,即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要确保100%落实、100%整改。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先后制定了《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先行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专项整改工作方案》,为了抓好整改,我们将巡察组反馈的6个方面76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0项,细化分解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同时,我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议4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局领导召开分管科室会议8次,科室召开内部会议11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76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73个其余3个问题正在持续落实到位

二、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抓整改。思想的统一是抓好整改的基础。为此我局分别召开局党组、局机关党委、财务管理和干部人事四个层面的会议,认真学习,不忘初心,坚决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工作,体现了市委坚定不移的管党治党信心和决心,是一项重要而又严肃的政治任务,同时也体现了市委对环保工作的重视,是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各方面工作的一次重大机遇。我们坚决贯彻执行市委指示精神,坚决拥护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始终如一地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我局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利契机,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经受组织考验的难得机会,作为强化被监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细化任务抓整改。任务细化是抓好整改的前提。结合整改方案和76个具体问题,我局班子和各相关科室主动认领,根据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职能分工,形成“一总两分”整改清单。“一总”是指局党组负责的总的整改清单;“两分”是指局班子具体负责的整改清单和各科室具体负责的整改清单。建立实施整改“销号制”,将整改清单分发局班子和相关科室,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没用整改的绝不放过。

(三)建章立制抓整改。建章立制是抓好整改的关键。我局紧密结合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完善规章制度,以刚性的制度和铁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的落实。76个具体问题中,32个问题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以整改巩固,共修改完善制度23项。其中新制定《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支部工作规则》等9项制度,健全完善《中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等14项制度。同时,局党组带头执行各项制度,带头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加快建立起拒腐防变的制度体系,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动辄则咎抓整改。动辄则咎是抓好整改的保障。针对巡察反馈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我局党组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同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8月18日的上半年总结会议上,局党组书记跟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跟分管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和谈话提醒,不断增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对照意见和建议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一)针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党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6月19日和9月25日,局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学习研究《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重要内容,把思想统一到文件要求上来,重点抓好自身学习,推动党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二是完善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严格执行。坚持做到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三是进一步完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严格贯彻落实《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则办事,切实增强局党组工作能力;四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党组秘书职责,严格按照党组会议流程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确保全面完整、真实准确,确保如实反映会议流程和具体内容。

2.关于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决有力的问题

一是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调动各级政府及市各有关部门对环保工作齐抓共管,推动我市重点环保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大力推进环境整治工作。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促进清洁能源替代,出台贯彻落实省大气十八条强化措施实施方案,深化工业源治理,强化“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力度,深化移动源、扬尘源污染防治,不断完善大气污染精准防控,组织开展冬春大气专项执法。实施挂图作战,大力推进广佛跨界河流整治工作;三是创新环保机制体制。大力推进佛山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各项工作,优化交易服务,完善试点制度,继续为全省全面推广积累可复制的经验。

3.班子成员团体意识、大局意识不够强问题

一是制定谈话谈心方案。明确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之间开展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达到交心暖心、激发活力的效果;二是制定完善“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强化团体意识;三是召开局党组会议,重新讨论研究局领导分工情况,根据各人的专业水平和性格,合理分工,明确局领导不再兼任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四是进一步完善《局领导AB角工作制度》,将局领导互补协助分工制度化,明确职责。

(二)针对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的问题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全面,指导机关党建工作不到位,党建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一是明确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专题会议谋划党建工作计划,年中和年末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指导解决党建工作难题,做好相关记录。二是完善局“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工作列入目录清单,定期开展讨论研究;三是制定党风廉政督查方案,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半年对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检查、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党风廉政活动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四是建立党组成员挂钩党支部制度,党组成员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上党课,并加强督促指导;五是局机关党委和基层党支部每季度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党建活动谋划,每年至少组织2次与业务结合的党建主题活动,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共产党员创优岗活动

2.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的力度不够,党组织机构不健全,发展党员程序及收缴党费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考核制度,大力整治软弱涣散的基层党支部。每年计划开展新颖的党建活动,通过进社区与群众沟通、微党课、主题辩论会等形式,丰富党建活动形式。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议专门研究党建工作计划和总结半年党建工作,每半年召开1次机关党委(扩大)会议,听取工青妇工作汇报,每季度听取党支部党建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对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业务知识培训,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强化发展党员规范管理和党员档案管理,严格按月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张贴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做到按流程正确发展党员,所有材料进行统一归档保管;三是全面整理党员档案,补充综合政审材料,不定期检查党员档案的完整性,对缺失任意1份材料都不能向下一阶段发展;四是开展局机关党委换届工作,选齐配强局机关党委委员,严格按照市委“佛发〔20129号”文件要求,成立局机关纪委,选齐配强局机关纪委委员。重新调整局机关各党支部,优化党组织架构,选好配齐党支部委员。监测站党支部党员达30名,按党组织架构规定,向市直属机关工委申请建立党总支。

(三)针对管党治党偏于宽松软方面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机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制度,明确各党组成员的分工,强化责任;二是强化对“一岗双责”的认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经常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和谈话提醒,目前局班子成员和局审批、执法、财务等重点岗位人员均开展了提醒谈话,预计年内完成局科级干部的谈话提醒工作,不断提高重点人员的拒腐防变能力;四是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职责。

2.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缺乏力度问题

一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今年7月份以来,已对2人进行诫勉谈话,2人进行提醒谈话,3人进行批评教育,向全局发出廉政风险提醒函1次,移交案件1件,向分管片区的领导汇报件线索1件;加强对重点人员、重要岗位的监督和廉洁教育,组织财务人员和监察执法人员开展廉洁教育培训,在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先后到禅城、南海、三水及顺德乐从等下属单位和基层进行党性宗旨教育、廉洁从政及履职尽职等方面开展了4场专题教育三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主动介入采购招投标工作,并要求局采购领导小组提前将采购事项上报纪检组;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求监察执法分局经常开展执法规范培训,对处罚金额重大的案件提出主要领导要到现场的具体要求;五是坚持一案双查,主动深入基层发现问题线索,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查处了一宗在企业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涉嫌违规审批的问题,并已移交高明区纪委立案调查;六是及时完成驻省环保厅纪检组交待的有关工作,并对调查发现的顺德区部分镇(街)在环评审批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醒市环保局党组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和工作久拖不决的问题开展明察暗访。

(四)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坚决的问题

1.会议培训管理不严格、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会议费与培训费报销流程,加强会议预算和报销清单审核,严格执行《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4〕176号)以及《佛山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5〕90号)等文件要求;二是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管理要求,我局预算、重大项目支出、变更等纳入局党组会讨论审议范围,按局党组会会议记录要求执行;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对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四是健全部门预算工作,将部门预算整体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会议费与培训费均纳入预算申报,对无预算的会议与培训原则上不安排资金五是一步完善培训、出差相关制度,制定统一会议签到表格,严格落实参会人员签到工作,确保参会人员到位。对参训人员,培训时间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要求参训人员服从单位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离开。

2.采购业务缺乏有效内部控制措施,对小额工程项目管控不够到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内部控制,并对重大支出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督促各科室(单位)作预算时列出预算明细,明确各科室(单位)工作责任;二是进一步明确项目合同审核相关规定,合理安排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项目及数量,完善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记录;三是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明确采购预算金额达10万元(含)以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不含)以下的自行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采购办法,由经办科室办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采购,由专家进行评审并确认中标供应商;四是将重大采购项目支出纳入局党组会议讨论审议范围,按局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做好记录;五是完善签订合同按规定执行合同流转审核程序,对合同签订过程进行有效监督。严格按照档案清单整理好采购档案资料,并移交档案室保存;六是严格按照局采购制度的采购程序开展,决不允许先实施后补签合同的行为发生。

3.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修订我局“接待清单”,对接待报销所需原始明细单据进行列明,明确接待人员实名及职务,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二是严格执行《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意见》(佛办发〔2015〕8号)及《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佛财行〔2014〕176号)相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报销;三是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审核,防止超标准接待行为和超范围接待;四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按规定可以安排赠送纪念品且确需的,费用报销时要附明细表,列明赠送对象与内容,严格审核把关。

4.公务租车管理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是严格按照《关于佛山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增加社会租赁车辆业务的通知》规定,通过“佛山市公务用车服务平台”进行租车服务,接受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有效做好用车计划,严格控制管理,并严格按规定执行租车流程、报销手续与登记、归档。

5.乱发津补贴行为的问题

一是组织局和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感;二是第一时间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停止报销职称评定相关费用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报销没有文件依据的职称评定相关费用;三是开展自查自纠,明确追缴时间点,追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无依据报销的职称评定相关费用35118.8元,全额上缴财政。   

(五)针对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肃,干部管理不规范方面的问题

1.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规定不严肃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直机关(单位)选拔科级干部工作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和《 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深刻领会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和调任工作相关规定;二是干部选拔工作开展前,局党组充分酝酿,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一旦确定干部选拔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不搞变通;三是加强与人社局等部门沟通协调,干部任职时间将严格按照党组决定任职之日起计算,不再采用经人社局同意并提交党组会第二次讨论后发文的时间;四是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考察推荐和民主测评要到其编制所在单位进行,不再以全局的干部大会代替;五是对拟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函中的统计数据,严格按照占应到人数的得票率进行统计,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六是强化监督,纪检组全程参与干部选拔工作,对选拔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2.机构编制管理混乱,机关、事业单位混岗混编问题较为突出的问题

一是印发干部任免文件,解决各科室职务与岗位不相符的情况和混编现象;二是进一步完善《关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挂职锻炼的通知》,明确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并合理安排挂职期满的人员返回原岗位。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佛山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方案》及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规定,严格贯彻落实;二是对已经完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的档案进行再检查,查漏补缺,完善手续,材料及时入档,不断完善档案管理;三是对全体干部特别是科级领导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一历”信息进行核查,对未进行组织认定的进行组织认定。

4.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建立局出入境证件管理信息系统,将出入境证照监督管理电子化,增加提醒功能;二是完善出入境证件管理制度,及时督促干部在回国(境)后10日内交回证照保管及填写回执单;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干部及时交回证照意识;四是纪检组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不及时交回证件的,进行严肃处理。

(六)针对部分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的问题

1.资金控制不严、部分资金及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流程,明确报销手续,对预付款卡报销附上清单及签收明细表,对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明确工程结算项目完毕后,应立即报财务做财务处理,对退回资金一律及时上缴市财政;二是明确扶贫报销手续,杜绝白头单现象,并编制慰问对象明细清单,规范慰问职工支出证明单,列明慰问对象;三是跟相关部门沟通,将位于福禄路3号首层的银花铺位移交国资委统一管理,定期跟进办理进度,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四是不再使用粤E29832牌车辆,该车辆已到报废年限,目前正在走车辆报废流程。

2.存在执法公权力寻租空间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加强执法廉政风险培训教育。督促执法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廉洁守法,杜绝以权谋私行为;二是统一环境执法工作标准,统一执法要求,建立标准化、法治化、精细化工作体系,制定重点行业环境监察指南和现场监督检查方法;三是完善信息化管理。在每台执法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实时监控执法车辆使用情况。要求全面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执法工作全过程留痕,利用系统实时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实现执法系统后台随时调阅执法过程、轨迹、结果;四是进一步梳理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工作机制。严格把关案件法制审查,避免出现应用法律错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取证要点,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五是阳光执法,全面信息公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第一时间全文公开。行政处罚文书全面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制度,抽查结果对外公开;六是对金额较大的案件作出处罚之前,纪检组要求监察分局的主要领导要深入现场掌握情况。

3.未建立对环评机构的考核监督机制,环评项目评估服务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的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环评专家库,扩充专家队伍,环评评审会专家拟在专家库内根据专家专业类别随机选取,有效减少专家重复率;三是发布征集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专家的通告,并进行公示,最终确定专家库人选;四是明确要求参加审查小组的专家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正情况时,必须回避;五是制定实施《佛山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严格按照环境保护部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要求,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和审批过程中对环评机构的监督检查;六是制定佛山市环境保护局第三方环评技术评估机构管理规定,对第三方评估机构从评估流程、评估时限、评估纪律等全面约束和管理,严格监控评估时间,确保将技术评估时限纳入环评受理、审批时限的前提下,环评审批全过程时限符合《行政许可法)和《环评法》规定的时限要求。

4.个别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

一是驻局纪检组核查情况属实,并报市纪委同意,已对违纪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没收违纪所得上缴;二是调整违纪人员工作岗位,把违纪人员从权力相对集中的科室调整到内部管理科室;三是将处理情况在局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起到警示作用。  

四、整改成效情况

这次市委对我局开展巡察,既是对我局的一次“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和“政治体检”,又是环保工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监督和推动。通过此次巡察整改,我局不断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制度执行力度大大提升,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不断深入,有效推动环保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组统揽全局党建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政治思想组织方面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突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党政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执行上级决策、工作部署的成效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各科室(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职、干部职工爱岗尽责”的良好工作格局。整改以来,局党组先后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了集体决策,局党组的领导权威和核心作用持续增强。

(二)有效推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局将此次整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维护党中央权威,拥护党中央决策,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一条条研究,一条条对照,一条条落实,真正转化为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生动实践。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的主体责任不断加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统筹谋划、部署安排、强化责任、制度管理、学习教育、风险防控、谈心提醒、考核奖惩”的长效工作机制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不能腐、不想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不断夯实;不断强化作风建设,加强环境执法,打造一支环保铁军。

(四)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通过召开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完善党建相关制度体系,党建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得到提高;通过规范“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会议,严肃了党内政治生活党员意识不断增强。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以问题为导向,建章立制,将环保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完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和《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工作规则》制度建设,努力把环保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绝不留丝毫余地。制定完善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则办事,切实增强局党组工作能力;完善《局领导AB角工作制度》,将局领导互补协助分工制度化,明确职责;完善《佛山市环境保护局采购管理工作制度》,印发《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内部控制,并对重大支出报局党组会议审议。

(六)有效促进整改工作与环保中心工作相结合,将中央和省委以及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通过将巡察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现两项工作相得益彰,有效推进年度环保目标实现。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局结合全市环保工作实际,继续发挥环境保护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全方位、全区域、全污染物精细治理和环保铁腕精准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水环境整治,深化大气质量精准治理,加强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大力推进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和引导作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转型,着力提升环境质量今年以来,我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一是今年1月份重度污染天气将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抬到高位,导致污染物的库存急剧增大。通过不断的努力,我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往好的趋势发展,恶化程度与之前相比逐步收窄,1-8月全市(含顺德)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为38、60、11、42微克/立方米,PM2.5浓度由6月份46微克/立方米,到8月份已降到38微克/立方米,2个月的时间内降低约8微克。另外,从排名来看,我市已逐渐摆脱垫底局面,从第一季度全省排名垫底,到1-8月,排名全省倒数第三;二是广佛跨界河流整治取得实质性进展,1-8月份,考核我们的两个断面佛山水道(横滘断面)和西南涌(和顺大桥断面)达到省考核要求,水质为Ⅴ类,呈好转趋势。芦苞涌(独树岗桥断面)达到省考核要求,水质为Ⅴ类。

(七)环保干部队伍迸发新的活力。通过巡察整改,明确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鲜明导向,领导部的政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作风得到持续优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环保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前的“特别防护期”,全市环保干部队伍不分节假日,积极战斗在环保维稳第一线,毫不放松,毫无怨言,充分体现了环保干部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的新形象、新风貌。

、尚未整改问题及原因

(一)党组织设置不合理问题。监测站党支部党员人数满30人,在8月已向市直属机关工委申请成立监测站党总支,并计划在年底选举产生监测站第一届党总支委会。    

(二)存在执法公权力寻租空间廉政风险问题。因涉及反复修改完善,部分行业指南、执法工作手册以及执法信息化系统的建设,正在按计划推进,预计12月份可以完成。

(三)制度建设未完善问题。根据2017年3月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的《关于加快推进佛山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由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牵头逐步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由于目前国家、省里尚未出台相关的制度,我市很难自行制定制度,因此整改完成时限预计在十三五期间,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省的相关动态,并积极做好我市的相关制度制定。       

 

 

 

                   中共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10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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