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市继续开展生态市创建的相关工作。对五区报送的省级生态市档案资料进行了完整性审核,会同市有关部门及局内相关科室对省级生态市资料进行了审核整理。根据《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4-2017年》及《佛山生态市建设规划》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市继续推进生态示范建设细胞工程。
一是生态创建硕果累累。2015年我市高明区更合镇,三水区云东海街道,顺德容桂街道申报省级生态乡镇。目前三镇均已通过命名验收,同时南庄镇紫南村等5个村(居)也通过国家级生态村材料预审。目前,我市顺德区获得“广东省生态示范区”称号,高明区通过了省级生态区技术核查,南海区申报省级生态区资料预审合格,三水区省级生态区资料已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报送。全市共建成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36条省级生态村。今年6月在省环保厅的组织指导下,我市还开展对全市五区2012年前创建的省级生态乡镇进行复查,并对核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区做好整改工作。
二是生态创建提档升级,向生态文明过度。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会议精神,根据中央批准将“生态建设示范区”更名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顺利实现从生态建设示范创建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的过渡和提档升级,我市于2014年组织编制《佛山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于2015年9月通过了专家评审会,待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印发实施。